8月28日,电视剧《一路朝阳》更新至第27集。在最新的剧情内容当中,黎光在国外参加女儿的滑雪游玩,而耽误了与李慕嘉一家的年三十聚餐约定。新年过后,李慕嘉选择和黎光分手。并且,李慕嘉抛出了一个非常令人匪夷所思的概念:我只是想有个家。
话说,李慕嘉同志,您想有个家,当时人家小丁同志都已经买房子了啊,就是要给您一个家啊,这个时候,您可以选择分手的啊,好几年的大学校园感情,说扔掉就扔掉了啊。其实,这部电视剧从李慕嘉和小丁分手开始,就属于典型的硬转折,设计不合理——除非,李慕嘉就是爱慕虚荣,就是想当第三者。
在《一路朝阳》的原著小说当中,李慕嘉就是爱上了有妇之夫,就是典型的第三者。而电视剧改编之后,当然不能有这些内容,因为电视剧需要面对价值观不能错误的底线原则。所以,李慕嘉就爱上了已经离婚的大老板。而这部电视剧,在解决李慕嘉的两次分手的时候,都十分牵强。其和小丁的分手,我们已经不必再论,只说她和黎光的分手,实在牵强至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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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点牵强,黎光大年三十陪孩子,那大年初一呢,初二呢,初三呢?正月里来都是新年啊,黎光在元宵节之前去看望自己的岳母,及其岳母的亲朋好友,都不算过分吧?可是,为什么一直等到李慕嘉休假结束,回北京工作,黎光都没有出现呢?这一点,编剧显然没有注意到。更或者讲,编剧根本不愿意自圆其说,就是着急让李慕嘉分手,赶紧凑下一段的恋情了。
第二点牵强,蒸蒸日上的黎光地产,竟然被基金威胁了:要不,就不要结婚,要结婚,就签署婚前协定,并且把你妻子列为连带责任人。看到这一段,真的是让人笑掉大牙了。编剧是坐在书斋里边拍着脑袋想出来的剧情吗?为了给黎光和李慕嘉分手找合理性,就搞这么不合理的一出戏?
话说,哪家资金会担心被投资的人去结婚吗?担心黎光给小女友花钱吗?一个基金,动辄就是投资三百亿啊,满打满算,黎光能够给小女友花几个钱呢?这批基金,干脆担心黎光和前妻和二十岁的闺女花钱算了,那更实际。
同时,这批基金竟然要把李慕嘉列为连带责任人,这是闹笑话吗?李慕嘉他们家,穷成那样了,手术都做不起,李慕嘉一年的薪酬,也就壹佰万元吧,一个动辄几百亿投资的基金,要列这么一个小角色为连带责任人?搞什么啊?话说,哪家的基金这么不专业啊?
第三点牵强,便是李慕嘉一直嚷嚷,自己不过是想有个家。面对已经很作妖的基金要求,为了维护黎光的人设,编剧不得不搞出了一个解决方案,黎光认为:可以暂缓和李慕嘉的结婚,等几年,等集团平稳度过了资金链的短缺期,然后再结婚。
李慕嘉竟然不接受了,竟然直接选择分手了,而且,给出的分手理由便是,自己只不过是想有个家。话说,人家男方不过是想继续谈恋爱啊,没打算分手啊,怎么不结婚,就得分手呢?李慕嘉这么决绝,真的爱过黎光吗?话说老黎,赶紧跑,李慕嘉这位女同志,翻脸比翻书都快啊。
实际上,看过原著小说的读者们都清楚,电视剧《一路朝阳》的这种硬转折,不过是因为编剧改写了黎光的人设,造成了故事的不合理罢了。小说当中,人家这位霸总就没想过要娶这个第三者。电视剧当中,为了让女主和后边的男人发生恋情,只能让一些不合理的理由出现,从而带来黎光和李慕嘉的分手了。
《一路朝阳》这部电视剧,从李慕嘉和黎光开启了霸总小女友模式之后,便已经丧失了开局的真实感,尤其是那种普通女性在北京努力奋斗的真实感。这部电视剧在黎光、李慕嘉这条叙事线索上,并未带给观众们太多值得思考的内容。相反,它不过是提供了一个不合理的爱情故事罢了。这个不合理的爱情故事,最终,又以不合理的分手结束。
剧本,剧本,一剧之本。当编剧无法带给剧本逻辑合理性的时候,这部电视剧也就在质量上彻底扑街了。幸亏,《一路朝阳》当中,还有田蓉这条线,让人揪心。哎,真是鸡肋,鸡肋。(文/马庆云)